今天终于看到李庄最后的陈词,彻底被征服了,雾都果然迎来了红太阳!这或许不能认为仅仅是律师的悲哀吧,这片神奇土地上的法律人都应该为此感到羞耻!
http://news.sina.com.cn/c/2010-02-04/014519623154.shtml
李庄最后陈述:识大体顾大局
昨日法庭辩论结束后,李庄做最后陈述,他停顿了近半分钟,开始一句一顿的发言,中间也常间隔十余秒的停顿。
1、被刑事拘留及一审判决后,对我触动很大,在各级领导和各级组织的耐心教育下,我逐渐认识到,自己的行为玷污了律师职责,缺失了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道德基础。
2、刑辩律师比其他律师更要讲政治挂帅,识大体、顾大局,从思想上,觉悟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今后我要努力学习,彻底诀别过去。
3、认真反思,我确确实实没有说过樊奇杭敲诈龚刚模,我是说龚受到黑社会敲诈,这点我在受审问时专门强调过。龚刚模案没有使律师完成正常职责,因为我浪费了司法时间,属于思想不纯,立场不坚。
4、刑诉法规定,罪行法定,这是。。。